滁州学院关于专利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岽发布时间:2019-06-26浏览次数:637

各院(部)、部门:

为了加强学校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我校专利管理工作,现将专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为专利申报代理机构(20155---20165月),凡是以滁州学院为专利权人进行专利申报,由该事务所代理相关事宜。

二、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滁州办事处联系信息

网址:www.aikeip.com

地址:滁州市花园路82号滁州市高新技术服务中心1号楼506

代理人:刘林(滁州办事处主任)

联系电话:18019818875/0550-3301836  微信:hustliulin

QQ307719517

邮箱:hustliulin@126.com

日常工作联系人:郝静   15955013885  QQ:2099357598

三、滁州学院专利申报流程

第一步:(由发明人做)

发明人在滁州学院的科技处网页“资料下载/常用资料”栏目中下载“滁州学院专利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和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2),填写专利申请的相关信息,并报送科技处初审。

第二步:(由代理机构做)

由代理机构指定专业对口的代理人对申请文件进行整理和修改,在与发明人反复沟通和商讨后由双方定稿(不得由单方定稿),定稿后2个工作日内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第三步:(由代理机构做)

代理机构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通知书后,一周内交给滁州学院科技处。

第四步:(由滁州学院和发明人做)

由滁州学院科技处通知发明人领取专利受理通知书,发明人到财务处缴费,发明专利3070元(代理费2000+申请费和审查费1070),实用新型1150元(代理费1000+申请费150),外观设计专利950元(代理费800+申请费150),缴费后将收据复印交付科技处。

获得专利证书后,学校退回发明人所缴付的代理费、申请费和审查费。如果专利申请失败,费用由发明人承担,申报专利产生的相关费用票据由科技处转交发明人。

第五步:(由代理机构做)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补正书、审查意见通知书、驳回通知书和视为撤回通知书等中间文件,代理机构在一周内通知发明人;其中,驳回通知书、视为撤回通知书代理机构要在一周内通知滁州学院科技处。

第六步:(由代理机构做)

代理人按期答复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补正书、审查意见通知书、驳回通知书和视为撤回通知书等中间文件,同发明人协商共同答复。

第七步:(由代理机构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代理机构要在一周内通知滁州学院科技处。

专利授权3年后的年费(即专利授权后第四次及以后的年费)由代理机构提前3个月通知发明人,发明专利年费由学校承担,其他类型的年费,由发明人决定是否支付,若发明人要继续维持专利权,其费用由原则上由发明人自己承担。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重视专利申报工作,通知教师及时到科技处登记并申报专利。

联系电话:35010742 夏岩磊   3512330

邮箱:keyanchu88@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滁州学院专利申请登记表.doc

2.专利申报材料.rar

科技处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