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

1.协助部门领导处理部门的日常事务,接待上级部门和有关人员的来访,协调本部门对内对外的关系;

2.协助部门领导起草、发布有关通知、文件、工作计划等;负责部门印鉴的管理和使用;

3.负责部门所有相关文件的登记、审核、存档工作;负责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所发公文的签收、传送等管理工作;

4.负责部门的内部事务管理;负责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考勤等方面的考核与管理工作;

5.负责部门各种会议的安排、准备、记录及会议决定的落实工作;

6.负责部门各种办公资产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7.部门网站、微信等信息平台的管理与维护;

8.完成学校、中心、研究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果转化科:

1.负责学校各类科技成果的收集、汇编、发布及推广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与政府、企业的科技成果推介、展示、对接活动;负责各类洽谈会、展示会的筹划、组织、安排;

3.负责通过多种形式寻找学校与政府、企业、资本等方面合作,协助科研人员对外签署各类科技成果转让(转化)协议和成立学科性公司事宜;

4.负责各类横向科技开发(服务)项目合同签订指导、登记与管理;

5.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年度目标制定、项目统计和绩效考核;

6.负责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资源的采集、整理与分析,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组织申报技术转移相关资质;

7.负责组织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工作人员等培训工作;

8.完成学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服务科:

1.负责学校科技服务行动方案的制定与细化落实,完善机制,形成成熟的特色模式并示范推广;

2.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分中心等校地合作科技服务机构(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3.负责科技副总、双链融合专员、科技特派员等各类科技服务人才推荐与管理,组建跨学科的科技服务团队,建设支持地方乡村振兴科技小院,做好服务保障与工作组织;

4.负责地方政府、企业需求的挖掘、征集、发布,组织校内教师及成果参加各类洽谈对接会、成果展示会;

5.负责促进并开拓学校与地方交流与合作,推进校地、校企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全面深化合作;

6.负责向地方政府争取相关合作及人才的保障与支持政策,组织相关项目的申报;

7.完成学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