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校庆氛围,滁州学院拟组织开展建校70周年以来科研及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成果展览活动,现对成果展场地布设与材料制作服务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独立法人,两年以上类似业绩,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相关货物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1 | 展示架铝合金屏风展览板 | 140块 | 铝合金外壳+滑轮 |
2 | 设计、真彩裱板制作 | 140块 | 画面设计真彩裱板 |
3 | 背景墙 | 65平方 | 画面设计喷绘、桁架搭建 |
4 | 艺术造型字 | 15平方 | 泡沫字 |
备注:供应商需委派专人与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中心相关人员对接,负责场地布展设计,对征集的科研及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成果相关资料进行编辑、校对、修改、排版,制作成展示板,并送至指定地点摆放到位。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一切相关费用。
供货要求:10月20日前交付展板样稿,10月30日前完成现场布展。
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0年10月14日下午17:00时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报送至滁州学院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中心(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327室)。
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2.报价函货物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327室
联系人: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中心 王岽 刘菲
电话/传真:0550-3511032
附件:报价函.xls
滁州学院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中心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