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兴皖工程,深化科技人才服务地方模式,推进校企协同创新,推进“产业链”、“人才链”双链融合,现依照《关于征集担任科技企业“科技副总”意向人员的通知》(皖科才秘〔2023〕456号)文件要求,开展担任安徽省“科技副总”意向人员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副总”资格条件
(一)应为高校院所正式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科研人员;
(二)在相关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对相关行业有深度研究,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国家级人才及上期科技副总聘任期满考核优秀续聘者,可放宽至60周岁;
(四)愿意帮助企业制定创新规划、提供咨询建议,联合企业开展研究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指导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团队等;
(五)担任过地方“科技副总”、有服务地方、企业经历的人员优先。
二、工作组织
(一)请相关二级学院积极按照要求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附件2,每学院不超过5名人员;
(二)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29号12:00前将附件2、附件3(word电子版)及附件3PDF扫描件(盖学院章)发送至邮箱1143717127@qq.com,纸质版送至行政楼318办公室;
(三)由学校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
联系人:黄帅 15210359288
附件:
1.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征集担任科技企业“科技副总”意向人员的通知关于征集担任科技企业科技副总意向人员的通知.pdf
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中心
2023年12月27日